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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房事,不是那個房事啦!而是真的關於房子的事哩!


 


近兩年來,


Honey和我就一直在找房子,但一直找不到合適的~


 


在我們看房子的期間,


我爸就一直跟我推銷,我們以前住的社區老家,


屋齡40年了,


真的是很老的房子了~


所以要住的話,勢必要拉拉皮加強結構,


整修為『二代宅』~


我這才了,


原來我老爸的打算,是要跟我們一起住呀!


 


可這舊房子有租給人家,


還要等人家租約滿了,才能收回來。


 


但,老天爺好像很愛跟我開玩笑似的,


就在租約將滿時,


我爸這房客,居然把房子給燒了~


而且是在大過年期間,


(他老兄初四開工燒金紙,燒著燒著竟把整棟房子給燒了~)


 


大過年的,我們一家子跑到清境去玩,


玩的正高興時,我們對面的鄰居打手機給我爸,


跟我爸說~我們的房子著火了!


我爸還叫他不要亂開玩笑咧!


結果是真的著火了~555....


 


人在清境的我們,馬上趕緊下山回家,


但也只能見著燒成一堆黑的廢墟。


 


據我們對面鄰居說,


他們發現房子燒起來時,趕緊打119~


5分鐘後打火的來了,但也救不回什麼了,


因為是老房子,屋頂還是木構的~


大火一燒起來就全塌了,



這下可好了,變成一堆黑的~


可不只是拉拉皮或加強結構就可以,


看來我的$$要再多準備些了!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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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uci 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